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17年々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网络职业学院,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窦大路12号,邮政编码为102433,网址为http://www.bjwlxy.org.cn,招生咨询电话:010—81303630, 81305314,电子邮箱:bjwlzyxy@126.com。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卐各界的依法监督。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 部门公布。
第十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ㄨ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 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院所设♂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六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之规定,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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