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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职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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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13523

                  学院性质:市属院校

                  北海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国家教育部备案,目前北海市唯一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秉承30多年办学的优良传统,深受海洋文化的↑熏陶,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和谐学校”、自治区“卫生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森林学校” 、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二、招生计划

                  三、就业前景

                  毕业生拥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学院与北部湾区域内的重要工业园区和知名企业构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先后与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区◣、广西银湾物业管理公司、北海香格里拉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开办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制冷与冷藏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由企业派〒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师为学√生授课,利用企业雄厚的技术力量及先进的生产设备进行教学实习,实现了学习与就业的无缝链接。

                  凡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体检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者: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办ξ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ξ ,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

                  (五)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Ψ 原则,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如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则作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院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七)艺术类专╱业: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录取只认可各省、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九)男女比例:无。

                  (十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为便于今后就业,除特别注明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要求考生无食品行业禁忌症(如传染性疾病等)且〓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

                  (十二)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十四)超过我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请假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我院严格按北海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2013年高职专业每生每年学费4800-6000元(视不同专业△而定),住宿费每人每年600-900元(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我院每年设评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同时,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还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广西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国家助学金、校内的各类助学金、社会捐资助学、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项目;除此之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向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招生录取期间,开通招生专线,安排专职老师值班接听;并在学院招生网开设留言板。广大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进行详细咨询,也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或学院招生网站①进行咨询。

                  十、联系方式

                  传 真 号:0779-3926303

                  招就处邮箱:bhzyzb339@163.com

                  十一、本章程由北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北海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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