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有应用医药系、护理系、经济管理系、农业工程系、信息与电子科学█系、旅游系、现代工程系等七个系◣,2013年高职招生专业2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正教授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08人;双师素质教师150人。学院紧贴∮市场,实行校企√结合,校企共建专业,将实训课程前移到企业实训基地,在上海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现有校外实训基地100余个,各类专业实验室70余个;学院╳设有贵州省第98国家职ξ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是省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在获得学历证书同♀时,学生必须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以利于就业。
学院今年面向▓全国22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参加贵州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分专业计划见↘各省招生目录)。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实施录取工作。
3.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特殊专业录取要求:(1)护理、旅游管理专业: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8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2)煤矿开采技术:限招男生、身高1.55米以上,无残疾。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五、招生组织机♂构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传 真:0853-3234525
邮政编码:561000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进校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学院保ξ 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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