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8

  • <tr id='Yx5OSO'><strong id='Yx5OSO'></strong><small id='Yx5OSO'></small><button id='Yx5OSO'></button><li id='Yx5OSO'><noscript id='Yx5OSO'><big id='Yx5OSO'></big><dt id='Yx5OSO'></dt></noscript></li></tr><ol id='Yx5OSO'><option id='Yx5OSO'><table id='Yx5OSO'><blockquote id='Yx5OSO'><tbody id='Yx5OSO'></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Yx5OSO'></u><kbd id='Yx5OSO'><kbd id='Yx5OSO'></kbd></kbd>

    <code id='Yx5OSO'><strong id='Yx5OSO'></strong></code>

    <fieldset id='Yx5OSO'></fieldset>
          <span id='Yx5OSO'></span>

              <ins id='Yx5OSO'></ins>
              <acronym id='Yx5OSO'><em id='Yx5OSO'></em><td id='Yx5OSO'><div id='Yx5OSO'></div></td></acronym><address id='Yx5OSO'><big id='Yx5OSO'><big id='Yx5OSO'></big><legend id='Yx5OSO'></legend></big></address>

              <i id='Yx5OSO'><div id='Yx5OSO'><ins id='Yx5OSO'></ins></div></i>
              <i id='Yx5OSO'></i>
            1. <dl id='Yx5OSO'></dl>
              1. <blockquote id='Yx5OSO'><q id='Yx5OSO'><noscript id='Yx5OSO'></noscript><dt id='Yx5OSO'></dt></q></blockquote><noframes id='Yx5OSO'><i id='Yx5OSO'></i>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专科,三年

                  学院环境优美,座落在白水城——美丽的阿克苏市,占地1286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73亿元。实验实训设施齐全,设备总价值6777万元。建有多功能教学大楼、实验楼、实训楼、图书馆、田径运动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教学生活设施。

                  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100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社会满意度保持在92%以上。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聘请相关行业部门人员为社会监督员,采取巡视录取现场等方式对学院的招生工作施实第三方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相关规定,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录取程序: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招生的录取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直升专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收费标准:文史类2900元/年,理工类3300元/年,医学类3900元/年,体育类3100元/年,财经类3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普通400元/人年、公寓800元/人年。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少数民族学生预科期间费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三条ξ  学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

                  传 真: 0997-2521789

                  网 址: http://www.akszy.com

                  第二十六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