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17年本专科□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々学校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安徽大学在国家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本专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本科: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第十七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 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 省外考生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第十九条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专科学费标准如下:
2. 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国内三年:16000元/生/学年。
第六章 贫困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三条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独立管理的安徽大学二级学院,是独立法人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省教育厅主管,纳入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序列管理,办学地址在合肥市文忠路。本章︾程不适用于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工作,其招生与录取规则详见《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网)。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ahu.edu.cn
招生监督邮箱:jwb@ahu.edu.cn(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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