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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招生层次:高职高专。
联系电话:0731-8379888 8379009(Fax)
招生QQ :26352440
第三条、 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
B、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以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5、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7、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湖南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按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凡被我ξ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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