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学院代码:12558(国际)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
第四章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部分联考或者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本省考生承认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影视类】相关专业校考成绩。舞蹈表演(航空服务方向)本省考生承认云南师范大学航空乘务相关专业校考成绩。省外艺术类考生⊙均承认当地艺术类统考成绩,如无统考,则承认当地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成绩。各类艺术考生〗成绩合格才能填报我院志愿。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厅设立的招生机构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 录取体制。我院将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招生条件按普通院校招生规定,填报志〇愿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五条 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邮编:650111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871-65167771 、0871-65103248
Email:yshuzhb@163.com
招生办公室
二0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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