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40

  • <tr id='EnzOEg'><strong id='EnzOEg'></strong><small id='EnzOEg'></small><button id='EnzOEg'></button><li id='EnzOEg'><noscript id='EnzOEg'><big id='EnzOEg'></big><dt id='EnzOEg'></dt></noscript></li></tr><ol id='EnzOEg'><option id='EnzOEg'><table id='EnzOEg'><blockquote id='EnzOEg'><tbody id='EnzOEg'></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EnzOEg'></u><kbd id='EnzOEg'><kbd id='EnzOEg'></kbd></kbd>

    <code id='EnzOEg'><strong id='EnzOEg'></strong></code>

    <fieldset id='EnzOEg'></fieldset>
          <span id='EnzOEg'></span>

              <ins id='EnzOEg'></ins>
              <acronym id='EnzOEg'><em id='EnzOEg'></em><td id='EnzOEg'><div id='EnzOEg'></div></td></acronym><address id='EnzOEg'><big id='EnzOEg'><big id='EnzOEg'></big><legend id='EnzOEg'></legend></big></address>

              <i id='EnzOEg'><div id='EnzOEg'><ins id='EnzOEg'></ins></div></i>
              <i id='EnzOEg'></i>
            1. <dl id='EnzOEg'></dl>
              1. <blockquote id='EnzOEg'><q id='EnzOEg'><noscript id='EnzOEg'></noscript><dt id='EnzOEg'></dt></q></blockquote><noframes id='EnzOEg'><i id='EnzOEg'></i>

                湘潭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湘潭大学 > 高考招生 >

                湘潭大学2017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湘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国标代码:10530),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275、58293451,传真:0731-58293452,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xtu.edu.cn/,电子邮箱:zhaosheng@xtu.edu.cn。

                  第五条学校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与教◣育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ㄨ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学校〇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对部分类别考生的考核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需签订《湘潭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其余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二十条学校组织对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时兼顾考生综合素质实施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二十五条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对应专业语种,其他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七条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 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和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三十条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①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则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并予以毕业注册。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三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 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湘潭大学2017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