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沈阳音乐学々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二)办学地点@ 及校址:
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四)办学层次:本科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96594万平方米(约合689.1亩);建筑面积35.8289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223.9万元;图书61.6万册;专任教师105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6%,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2%。
(一)学院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的专业〇。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三)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一)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30101 | 艺术史论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2 | 130201 | 音乐表演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3 | 130202 | 音乐学 | 五年 | 十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8000 |
4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
5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十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6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
7 | 130204 | 舞蹈表演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8 | 130205 | 舞蹈学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9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10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1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2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3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4 | 130308 | 录音艺术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15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6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学费:三好校区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长青校区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年(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最终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
就读地点: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各教学单位♀各招考方向就读地◥点为所在校区;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
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800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1000元/学年,四人间800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具体包括: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内容。
3.学院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2)单项奖学金300元/年(人)。(3)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500元至5000元/年(人)。
六、录@ 取办法说明
(二)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报考我院的〇其他省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考生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
(五)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文化课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七、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电 话:(024)23894405
网 址:http://www.sycm.com.cn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
电 话:(024)62338001
(三)桃仙校区
邮政编码:110169
传 真:(024)23790279
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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