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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音▲乐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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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招收专业、办学地点及校址: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七年;学制为四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学制为两年制(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两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6.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2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2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773.15万元,图书55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50401 音乐学 五年 艺术 文学
                050401 音乐学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09 舞蹈学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10 舞蹈编导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12 表演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17 录音艺术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艺术 文学

                  本科Ψ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的退费办法:

                  3.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含专业主干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综合↑实践等)达到有关规定者,可获得ζ占学生比例数约为40%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特困学生设有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本院设→有包括全额奖学金在内的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和贷学金。

                  院本部、大连分院录取原则

                  2.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卐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院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6.英语成绩:我院对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做如下要求: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60分;报考作曲、流行音乐作曲、指挥、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55分;报考㊣ 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45分。

                  (3)各专业方向如因英语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英↓语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8.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电 话:(024)23894405 23894467

                  电子信箱:sy10177@163.com

                  大连分院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16650

                  传 真:(0411)87915793

                  网 址:dlxq.sycm.com.cn

                  1.根据招生计①划,按专业课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同等☉条件下,汶川地区考生优先录取。

                  5.文化课总成绩名列艺术◆学院已录取新生前5名者,免收四年学费。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电 话:(024)62338001 62338002

                  电子信箱: nxqzsb@126.com

                  网 址:www.synxq.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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