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东北林业大学,法定住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地方招生政策;
(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ζ程;
(五)负责学校〖各类招生选拔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八)负责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ω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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