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喀什大学是前身是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5年4月顺利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议,更名为—喀什大学。
现有教职工1038人,其中专任教师74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9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462人,占教师总数的62%,其中博士94人,学校还聘请天山学者15人。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近16000名,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01亿元,图书馆藏书121余万册,中文电子资源有同方知网期刊全文数据库、同方知网⌒ 博硕论文数据库、同方知网重要会议数据库、同方知网重要报纸数据库、同方知网工具书数据库、同方知网工具书数据库、同方知网年鉴数据库、维普考试资源系统、爱迪克森网上报告厅、万方视频数据库,同时还拥有30万种电子图书,外文电子资源主要有Springer数据库、EBSCO数据库,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科研的需求。
二、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2.学校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 邮编:844008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招生数量、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招生数量及类别(简章中涉及到的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招办发布的《招生与考试》为准)。
4.报名条件
5.身体要求
四、专业考试
1新疆地区考生
2外省地区考生(山东省考生除外)
3山东省考生
2.体育类
五、录取原则
2.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艺术类考生录取。
2新疆地区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民语言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6年自治区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舞蹈表演校考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疆地区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汉语言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6年自治区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我校舞蹈表演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外省地区(山东省除外)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16年该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该省舞蹈表演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组织省专业统考的,以该省相同层次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为准)。
5.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录取:根据自治区或者其他省市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上线,再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7.区外省区招生录取的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疆内计划安排录取。
六、免费师范生录取(免费师范生的计划和录取以自治区2016年相关文件♀为准)
1.免费师范生计划在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招收定向就业地州的生源。
3.违约管理:免费师范生未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就业: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当地乡镇中小学或学前教育机构就业,并保证在乡镇中小学工作5年以上。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计划招生纳入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中,录取批次与各具体招收院校的本科录取批次相同。计划招生对象以母语为汉语的考生为主,只录取所填报志愿中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女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0%),且一经录取不得调换专业。学制四年,四年级必须到南疆基层实习支教一年。
八、收费标准
(一)自治区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费用。
(三)按照自治区预科生补助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生一年预科期间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或资助政策,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1)本科:
②文科:3100 元(外语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800元;
④美术、音乐(文理兼招): 6000元。
①理科:3300元;
③美术、音乐、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
九、新生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 年,三等2000元/人· 年,四等1000元/人· 年。
6.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困难补助,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1.加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实行“三公开”、“三监督”、“阳光工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考生可以公开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和退档原因;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1.联系电话:0998—2892386、0998—2892165,
2.联系人: 高建平 居来提·买买提明
4.联系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大学学生工作部
6.学校网址: http://www.ksu.edu.cn
十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四、本章程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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