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卐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 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及乌社险函字[2021]103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网通办”业务经办要求∴,从2021年开始全部统一使用“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远程自助认证系统开展资格认证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校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每一年度为一个资格认证期。
二、认证流程:
1.下载“内蒙古人▅社”或手机扫描二维码。
2.打开“内¤蒙古人社『”手机客户端,点击【资格认证】。
3.填写认证信息: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认证类╲别选择【养老资格认证】,按提示步骤操作。
4.进行▼人脸识别,竖直手机,保持脸部在手机提示框内,根据提示作出相应的面部表情。
5.根据手机“认证成功”提示,完成认证。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认真核对并通知本部门退休人员,严格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2.各部门㊣针对体弱多病、行动不便人员,可通知亲属帮助进行认证。
3.请各部门将认证结果(附件1、3)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到人事】处414室。
附件:1.关于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情况说明;
2.养老资格认证手机操作流程;
3.2021年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人员ぷ名册。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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