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3年①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江南大学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1、学校2013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5050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在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外语课程等教学◥为英语。学校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也不设≡英语补习班。
七、录取规则:
2、录取考生的成绩原则上按各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
4、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6、自主选拔、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及保送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8、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1)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3)对于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选测科目等级为BB以上(含BB)。 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等级为A以上(含A),另一门选测科目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 (5)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统←考)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 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八、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本科学费:学ξ 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卐学费按学年收取,一般专业为800元,艺术类专业为3000元;学分学费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均为100元/学分。
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条例颁发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Ψ 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913556
1、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3、传真:0510-85913570
十四、本章程适用于江南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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