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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ξ 程

                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是ㄨ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创办于1898年,校园〇占地面积7425亩,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级研发中心,53个本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8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6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全国“高层次专家培养高学历留学生”试点单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2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1人,长江学者1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

                第三章 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二)学校不启╱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填报农业院校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政策,认可其他加分投档政策。

                (四)学校不设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六)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高@ 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可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填满且≡不重复)。

                (八)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十)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按教育部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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